中足联官方宣布,国安领队隋东亮因为在对阵海牛比赛赛后辱骂裁判的行为被停赛五场。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5年5月17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十三轮场序第102场,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青岛青春足球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情况说明及听证,当裁判员鸣哨结束比赛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隋东亮向中场裁判员方向投掷矿泉水瓶,裁判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随后隋东亮实施非体育行为,对裁判员使用侮辱性语言。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领队隋东亮进入体育场馆5场;
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5年5月20日